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2/11
刊登起迄日 114/02/10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三等220薪點33814元整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29號。
工作內容 1. 經辦綜合行政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及違反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相關規定情事。 4.不得有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經營商業及投資事業或兼職(除法令規定外)情形。 5.本案職務代理期間為簽契約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未獲分配考試及格人員或考試及格人員未報到,應於公布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16日解僱)。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並均以A4紙張影印依序排列:(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經歷證件影本等相關資料,以上證件均附影本並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私章。請於本(114)年2月17日前,逕寄(54641)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29號仁愛鄉公所人事室謝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行政課書記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格審查符合者,必要時得通知面試(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2.本次甄選擇優備取1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3.所檢具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聯絡人:謝小姐,聯絡電話:049-2802534#803。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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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0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三等220薪點33814元整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內容

1. 經辦綜合行政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及違反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相關規定情事。 4.不得有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經營商業及投資事業或兼職(除法令規定外)情形。 5.本案職務代理期間為簽契約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未獲分配考試及格人員或考試及格人員未報到,應於公布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16日解僱)。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並均以A4紙張影印依序排列:(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經歷證件影本等相關資料,以上證件均附影本並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私章。請於本(114)年2月17日前,逕寄(54641)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29號仁愛鄉公所人事室謝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行政課書記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格審查符合者,必要時得通知面試(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2.本次甄選擇優備取1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3.所檢具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聯絡人:謝小姐,聯絡電話:049-280253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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