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2/11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11 ~ 114/02/2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
| 職稱 |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5等 |
| 縣市 | 臺中市 |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綜合企劃課法制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要求:國內外大學以上法律系所畢業者。 二.具有從事法制業務相關知能及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 四.具普通小型車駕照尤佳。 |
| 聯絡方式 | 1.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2.月支薪酬:新臺幣37,800元整。 3.本次徵選採線上報名或通訊報名,採線上報名者,請自行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系統線上報名點選「我要應徵」,並將履歷表上傳儲存,另證明文件(含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離職證明、相關證照等)請掃描整合成單一檔案以附件上傳。採通訊報名方式者,繳驗表件如下: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自傳請詳填)、(2)身分證影本、(3)畢業證書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於114年2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逕寄404016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人事室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課員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4)22334145分機506潘小姐 4.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資料不全、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逕予從缺。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2/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1 ~ 114/0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職稱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綜合企劃課法制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國內外大學以上法律系所畢業者。 二.具有從事法制業務相關知能及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 四.具普通小型車駕照尤佳。
聯絡方式
1.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2.月支薪酬:新臺幣37,800元整。 3.本次徵選採線上報名或通訊報名,採線上報名者,請自行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系統線上報名點選「我要應徵」,並將履歷表上傳儲存,另證明文件(含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離職證明、相關證照等)請掃描整合成單一檔案以附件上傳。採通訊報名方式者,繳驗表件如下: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自傳請詳填)、(2)身分證影本、(3)畢業證書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於114年2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逕寄404016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0號人事室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課員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4)22334145分機506潘小姐 4.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資料不全、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逕予從缺。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