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衛生局
約聘個案管理員
| 公告日 | 114/02/12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12 ~ 114/02/1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衛生局 |
| 職稱 | 約聘個案管理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聘用六等 |
| 縣市 | 雲林縣 |
| 工作地點 | 雲林縣衛生局(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4號) |
| 工作內容 | 辦理藥癮者個案管理追蹤輔導工作、轉介服務、衛教宣導及其他行政業務 |
| 資格條件 | 甄選「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策略四:強化藥癮個案管理服務網絡合作與服務效能(雲林縣114年度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工作暨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藥癮者處遇計畫)」取約聘個案管理員4名 薪資:係依學經歷資格決定,基本起薪為新臺幣4萬2,228元/月(包含薪資及風險工作費)。 (一)學經歷(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學士學歷。 2.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 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4. 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二)上開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三)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 (三)本次進用準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相關規定,倘有隱瞞未告知本局者,經發現後,應立即解聘(僱)。 |
| 聯絡方式 | (一)親自或委託、郵寄報名,報名表請從本網頁之附加檔案下載繕打。 (二)需檢具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經歷證件、專業證照,任用與否均不退件,以上資料均附影本並於左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私章以示負責,填報及檢附資料如經查證有不實之情事,將取消錄取資格。 (三)倘具有身心障礙資格者,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 (四)洽詢聯絡電話及承辦人:05-7001354,信箱:[email protected],李小姐。 (五)報名地點:雲林縣衛生局藥政及毒品防制科(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4號三樓第2辦公室) (六)備註:影印本資料請依序以 A4大小裝訂整齊,證件不齊及逾期均不受理,合者訂期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不通知亦恕不退件,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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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2 ~ 114/0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衛生局
職稱
約聘個案管理員
職系
無
職等
聘用六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藥癮者個案管理追蹤輔導工作、轉介服務、衛教宣導及其他行政業務
資格條件
甄選「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策略四:強化藥癮個案管理服務網絡合作與服務效能(雲林縣114年度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工作暨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藥癮者處遇計畫)」取約聘個案管理員4名 薪資:係依學經歷資格決定,基本起薪為新臺幣4萬2,228元/月(包含薪資及風險工作費)。 (一)學經歷(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學士學歷。 2.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 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4. 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二)上開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三)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 (三)本次進用準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相關規定,倘有隱瞞未告知本局者,經發現後,應立即解聘(僱)。
聯絡方式
(一)親自或委託、郵寄報名,報名表請從本網頁之附加檔案下載繕打。 (二)需檢具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經歷證件、專業證照,任用與否均不退件,以上資料均附影本並於左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私章以示負責,填報及檢附資料如經查證有不實之情事,將取消錄取資格。 (三)倘具有身心障礙資格者,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 (四)洽詢聯絡電話及承辦人:05-7001354,信箱:[email protected],李小姐。 (五)報名地點:雲林縣衛生局藥政及毒品防制科(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4號三樓第2辦公室) (六)備註:影印本資料請依序以 A4大小裝訂整齊,證件不齊及逾期均不受理,合者訂期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不通知亦恕不退件,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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