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約僱科員

公告日 114/02/12
刊登起迄日 114/02/11 ~ 114/0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職稱 約僱科員
職系
職等 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之2號(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人事室)。
工作內容 (一)辦理員工文康活動、稅務節活動及其他活動。 (二)辦理慶生禮金之核發、約僱人員離職儲金、其他給與之各類補助。 (三)辦理員工退休喪亡互助、員工薪津免稅所得申報。 (四)各項人事證明之核發、人事資料管理及各項表報編製。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溝通協調能力及積極熱誠服務態度、諳電腦操作者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情事及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2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學經歷及自傳),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機關經歷證明文件PDF檔案(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無則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若有疑義請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人事室闕小姐,聯絡電話:02-23949211轉215;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不符規定者請勿寄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 (三)詳細工作內容,請洽用人單位承辦人員何心芸,聯絡電話:02-23949211轉231。 (四)備註: 1.僱用期間:預定自114年2月27日起至114年3月28日止(僱用期間如遇僱用原因消失即予終止僱用)。 2.報名資料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甄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甄試結果正、備取名單,將公告本處網頁)。 3.正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備取人員於候補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 4.本職缺歡迎中高齡二度就業者應徵。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1 ~ 114/0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職稱

約僱科員

職系

職等

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員工文康活動、稅務節活動及其他活動。 (二)辦理慶生禮金之核發、約僱人員離職儲金、其他給與之各類補助。 (三)辦理員工退休喪亡互助、員工薪津免稅所得申報。 (四)各項人事證明之核發、人事資料管理及各項表報編製。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溝通協調能力及積極熱誠服務態度、諳電腦操作者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情事及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2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學經歷及自傳),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機關經歷證明文件PDF檔案(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無則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若有疑義請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人事室闕小姐,聯絡電話:02-23949211轉215;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不符規定者請勿寄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 (三)詳細工作內容,請洽用人單位承辦人員何心芸,聯絡電話:02-23949211轉231。 (四)備註: 1.僱用期間:預定自114年2月27日起至114年3月28日止(僱用期間如遇僱用原因消失即予終止僱用)。 2.報名資料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甄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甄試結果正、備取名單,將公告本處網頁)。 3.正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備取人員於候補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 4.本職缺歡迎中高齡二度就業者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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