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
專業輔導人員
公告日 | 114/02/12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11 ~ 114/02/2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 |
職稱 | 專業輔導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聘用六等二階296薪點(41,528)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楊梅國中秀才分校(326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919號) |
工作內容 | 1.學生個別、團體輔導。 2.建立與管理學生輔導資料。 3.評估學生轉介就讀事宜暨籌辦轉介就讀會議。 4.輔導專業諮詢服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領有本國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並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或社會工作實務工作2年以上經驗者。 2.如具特教專長、汽車及駕照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工作時間:每日工作八小時,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整。因應學生管理,需負值夜工作,每月輪值約1~2次,輪值時間為每日19時30分至21時30分,依規定申請加班費。 (二)聘用辦法: 1.ㄧ年一聘,本案聘用期間預計為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2.本職缺為約聘人員,薪酬依市府補助款及相關辦法規定支給,以六等二階296薪點(薪額41,528元)起敘,如碩士或相關工作經驗兩年以上得以採計則依規定提敘,現行薪點折合率為140.3元,倘折合率調整則配合辦理。 3.本案職缺依教育部、本市教育局相關計劃及預算(經費)辦理,若此約聘計畫終止或預算(經費)無法支應,則雙方之契約自然終止。 4.本次甄選經錄取後自隔日起試用三個月,表現經學校考評合格後始得正式訂定聘任 契約,雇用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經年終考核表現良好者得續聘)。 5.經主管機關認證為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心理諮商所,專業心理師可執業登記,機構代碼:9A32040055。 (三)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2月27日下午16時止週一至週五上午9:00-下午4:00,如親送報名,請先來電通知俾利現場收報名資料。 2.報名方式:親送報名或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郵寄者請自行電話聯絡確認收件。 報名相關表格請至楊梅國中秀才分校網站首頁公告事項(https://www.xcms.tyc.edu.tw/)、楊梅國中網站首頁公告事項(https://www.ymjhs.tyc.edu.tw/)及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下載。 3.報名資料(請備齊相關文件如下,證件請檢附影本,相關報名文件繳交學校存檔,恕不退回): (1)報名表及簡歷表(如附件表格),請黏貼大頭照照片二吋一張。 (2)身分證影本(正本請於甄選當日攜帶查驗)。 (3)工作經歷證明資料(報名表上所列之工作經歷,均應繳交在職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正本請於甄選當日攜帶查驗,無則免附)。 (4)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報名表上所列之學歷,均應繳交學歷證書影本,正本請於甄選當日攜帶查驗)。 (5)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6)相關合格證照或證書(報名表上所列之合格證照,均應繳交證照影本,正本請於甄選當日攜帶查驗,無則免附)。 (7)切結書。 (8)經錄取二星期內提出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檢查報告及良民證,相關費用自付。 4.甄選方式: (1)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2)資訊測驗25%、筆試30%、口試與實務演練佔45%,總分70分以下不予錄取。 5.甄選時間:報名截止收件後另行通知甄選時間。 6.甄選地點:楊梅國中秀才分校(326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919號)。 7.甄選方式及甄選標準: (1)資訊測驗25%:word、excel等文書處理。 (2)筆試30%:心理諮商與輔導專業知能。 (3)口試與實務演練45%:心理諮商與輔導實務演練。 (4)甄選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出缺依序遞補且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 (5)繳驗資料:詳如報名資料,各項證件請攜帶正本於甄選當日驗後發還。 (6)面試及錄取皆以電話通知,報名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 8.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報考。 9.如有疑問請致電本校秀才分校,電話03-4756261轉分機610洽梁組長或分機111洽李主任。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2/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1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
職稱
專業輔導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聘用六等二階296薪點(41,528)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學生個別、團體輔導。 2.建立與管理學生輔導資料。 3.評估學生轉介就讀事宜暨籌辦轉介就讀會議。 4.輔導專業諮詢服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領有本國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並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或社會工作實務工作2年以上經驗者。 2.如具特教專長、汽車及駕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工作時間:每日工作八小時,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整。因應學生管理,需負值夜工作,每月輪值約1~2次,輪值時間為每日19時30分至21時30分,依規定申請加班費。 (二)聘用辦法: 1.ㄧ年一聘,本案聘用期間預計為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2.本職缺為約聘人員,薪酬依市府補助款及相關辦法規定支給,以六等二階296薪點(薪額41,528元)起敘,如碩士或相關工作經驗兩年以上得以採計則依規定提敘,現行薪點折合率為140.3元,倘折合率調整則配合辦理。 3.本案職缺依教育部、本市教育局相關計劃及預算(經費)辦理,若此約聘計畫終止或預算(經費)無法支應,則雙方之契約自然終止。 4.本次甄選經錄取後自隔日起試用三個月,表現經學校考評合格後始得正式訂定聘任 契約,雇用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經年終考核表現良好者得續聘)。 5.經主管機關認證為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心理諮商所,專業心理師可執業登記,機構代碼:9A32040055。 (三)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2月27日下午16時止週一至週五上午9:00-下午4:00,如親送報名,請先來電通知俾利現場收報名資料。 2.報名方式:親送報名或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郵寄者請自行電話聯絡確認收件。 報名相關表格請至楊梅國中秀才分校網站首頁公告事項(https://www.xcms.tyc.edu.tw/)、楊梅國中網站首頁公告事項(https://www.ymjhs.tyc.edu.tw/)及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下載。 3.報名資料(請備齊相關文件如下,證件請檢附影本,相關報名文件繳交學校存檔,恕不退回): (1)報名表及簡歷表(如附件表格),請黏貼大頭照照片二吋一張。 (2)身分證影本(正本請於甄選當日攜帶查驗)。 (3)工作經歷證明資料(報名表上所列之工作經歷,均應繳交在職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正本請於甄選當日攜帶查驗,無則免附)。 (4)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報名表上所列之學歷,均應繳交學歷證書影本,正本請於甄選當日攜帶查驗)。 (5)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6)相關合格證照或證書(報名表上所列之合格證照,均應繳交證照影本,正本請於甄選當日攜帶查驗,無則免附)。 (7)切結書。 (8)經錄取二星期內提出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檢查報告及良民證,相關費用自付。 4.甄選方式: (1)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2)資訊測驗25%、筆試30%、口試與實務演練佔45%,總分70分以下不予錄取。 5.甄選時間:報名截止收件後另行通知甄選時間。 6.甄選地點:楊梅國中秀才分校(326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919號)。 7.甄選方式及甄選標準: (1)資訊測驗25%:word、excel等文書處理。 (2)筆試30%:心理諮商與輔導專業知能。 (3)口試與實務演練45%:心理諮商與輔導實務演練。 (4)甄選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出缺依序遞補且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 (5)繳驗資料:詳如報名資料,各項證件請攜帶正本於甄選當日驗後發還。 (6)面試及錄取皆以電話通知,報名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 8.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報考。 9.如有疑問請致電本校秀才分校,電話03-4756261轉分機610洽梁組長或分機111洽李主任。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