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2/12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11 ~ 114/02/1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號 |
| 工作內容 | 1.辦理廉政預防相關工作(35%)。 2.協辦廉政查處相關工作(35%)。 3.辦理廉政安維相關工作(20%)。 4.臨時交辦事項(10%)。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電腦文書基本作業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3.樂觀進取、認真負責,具高度工作熱忱,能配合單位任務分配工作者。 4.通知錄取後可立即上班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 聯絡方式 | 一、應徵時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18日(星期二)止,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家人事室周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組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應附證件: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並務必詳實填寫),自傳需親自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五)其他(榮民或資以證明榮眷身分影本)所附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 三、附註: (一)工作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月俸新台幣37,800元)。 (二)合於條件人員,本家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114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職缺,僱期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期滿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人:周小姐,電話:03-3681140-231。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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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1 ~ 114/0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廉政預防相關工作(35%)。 2.協辦廉政查處相關工作(35%)。 3.辦理廉政安維相關工作(20%)。 4.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電腦文書基本作業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3.樂觀進取、認真負責,具高度工作熱忱,能配合單位任務分配工作者。 4.通知錄取後可立即上班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一、應徵時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18日(星期二)止,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家人事室周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組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應附證件: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並務必詳實填寫),自傳需親自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五)其他(榮民或資以證明榮眷身分影本)所附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 三、附註: (一)工作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月俸新台幣37,800元)。 (二)合於條件人員,本家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114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職缺,僱期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期滿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人:周小姐,電話:03-368114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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