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醫師

公告日 114/02/12
刊登起迄日 114/02/11 ~ 114/0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醫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衛生所(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210號)
工作內容 醫療門診及其他相關公共衛生業務。本項職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二、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以上醫學系畢業,領有具醫師證書及已接受住院醫師訓練(家醫2年以上、小兒科3年以上、內科3年以上)資格者;另如具專科醫師(家醫、小兒、內科)資格者尤佳。 三、大學以上醫學系畢業。
聯絡方式 1名(本案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以內,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一、報名方式:請以「線上」應徵職缺,於114年2月18日(星期二)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及電子信箱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服務證明書、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二、初審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擇合適者進入面試,預計於114年2月21日(星期五)前在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參加面試名單;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三、考試方式:面試100%。四、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電話:(03)3340935分機280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醫師
114/01/24~1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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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24~1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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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1 ~ 114/0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醫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醫療門診及其他相關公共衛生業務。本項職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二、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以上醫學系畢業,領有具醫師證書及已接受住院醫師訓練(家醫2年以上、小兒科3年以上、內科3年以上)資格者;另如具專科醫師(家醫、小兒、內科)資格者尤佳。 三、大學以上醫學系畢業。

聯絡方式

1名(本案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以內,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一、報名方式:請以「線上」應徵職缺,於114年2月18日(星期二)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及電子信箱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服務證明書、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二、初審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擇合適者進入面試,預計於114年2月21日(星期五)前在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參加面試名單;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三、考試方式:面試100%。四、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電話:(03)3340935分機280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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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114/01/24~1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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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24~1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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