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空中大學
辦事員

公告日 114/02/12
刊登起迄日 114/02/12 ~ 114/0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空中大學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247031新北巿蘆洲區中正路172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校通識教育中心試務與專班檢核相關工作。 二、辦理本校通識教育中心總務、庶務與經費核銷事宜。 三、辦理本校通識教育中心公務信箱、網站及粉絲專頁收發管理。 四、辦理本校通識教育中心公文收發、常務公文件管理事宜。 五、辦理本校通識教育中心學務工作,如:學生意見或申請、就學服務金事宜。 六、協助數位學習平台課務工作與其他交辦之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以上畢業,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近10年考績無連續3年乙等。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或限制轉調之情事。 四、工作態度與技能要求: 1、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積極認真、主動負責。 2、能配合單位工作指派及調整,並能服從配合執行學校新興業務。 3、諳公文撰寫與處理程序,具備電腦文書處理(office系統)、編輯與網路操作等能力。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請於114年2月21日(含)前辦理如下: 1、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派令。 (4)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其它有利於審查之專業技術文件。 3、備註: (1) 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 (2) 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 本職缺預計於3月中出缺,本次甄選結果擇優錄取,必要時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期滿未通知遞補則喪失錄取資格;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重新辦理甄選。 (5) 聯絡人:國立空中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蔡先生,電話02-2282-9355轉852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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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2 ~ 114/0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空中大學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校通識教育中心試務與專班檢核相關工作。 二、辦理本校通識教育中心總務、庶務與經費核銷事宜。 三、辦理本校通識教育中心公務信箱、網站及粉絲專頁收發管理。 四、辦理本校通識教育中心公文收發、常務公文件管理事宜。 五、辦理本校通識教育中心學務工作,如:學生意見或申請、就學服務金事宜。 六、協助數位學習平台課務工作與其他交辦之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以上畢業,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近10年考績無連續3年乙等。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或限制轉調之情事。 四、工作態度與技能要求: 1、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積極認真、主動負責。 2、能配合單位工作指派及調整,並能服從配合執行學校新興業務。 3、諳公文撰寫與處理程序,具備電腦文書處理(office系統)、編輯與網路操作等能力。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請於114年2月21日(含)前辦理如下: 1、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派令。 (4)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其它有利於審查之專業技術文件。 3、備註: (1) 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 (2) 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 本職缺預計於3月中出缺,本次甄選結果擇優錄取,必要時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期滿未通知遞補則喪失錄取資格;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重新辦理甄選。 (5) 聯絡人:國立空中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蔡先生,電話02-2282-9355轉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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