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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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1 ~ 114/02/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信二路268號(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
工作內容 | (一)協助執行年度廉政工作計畫如稽核、清查、檢查等事宜。 (二)協助採購案件監辦事宜。 (三)協助廉政倫理事件登錄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畢業學歷。 (二)具基本電腦文書軟體使用能力(具excel、word基本操作能力)且溝通及協調能力佳。 (三)具行政工作經驗。 (四)具政風人員職務代理經驗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公告7天內將個人履歷表(簡式,直式橫書格式,並請留可連絡到之電話)、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自傳(未檢齊上開資料即不符資格)及工作經歷證件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政風室約僱助理(科員職務代理人)」逕寄至基隆市信二路268號,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聯絡電話:(02)24292525-2356。 (二)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乃能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者請自附回郵信封。 (三)待遇: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230薪點支給(約31,050元/月),醫院另有獎勵金。 (四)代理期間: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本院政風室科員留職停薪期間屆滿(預計114年7月30日留職停薪屆滿)或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惟期間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援助(救濟)。 (五)得視甄試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內。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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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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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一)協助執行年度廉政工作計畫如稽核、清查、檢查等事宜。 (二)協助採購案件監辦事宜。 (三)協助廉政倫理事件登錄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學歷。 (二)具基本電腦文書軟體使用能力(具excel、word基本操作能力)且溝通及協調能力佳。 (三)具行政工作經驗。 (四)具政風人員職務代理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請於公告7天內將個人履歷表(簡式,直式橫書格式,並請留可連絡到之電話)、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自傳(未檢齊上開資料即不符資格)及工作經歷證件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政風室約僱助理(科員職務代理人)」逕寄至基隆市信二路268號,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聯絡電話:(02)24292525-2356。 (二)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乃能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者請自附回郵信封。 (三)待遇: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230薪點支給(約31,050元/月),醫院另有獎勵金。 (四)代理期間: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本院政風室科員留職停薪期間屆滿(預計114年7月30日留職停薪屆滿)或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惟期間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援助(救濟)。 (五)得視甄試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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