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2/12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12 ~ 114/02/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2樓) |
工作內容 | 1、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業務申請登記、調查、轉報、建檔、戶籍異動、清寒證明 (三重、聯成、舊莊 、中研、玉成等5里)。 2、第5類健保業務(三重、聯成、舊莊 、中研、玉成等5里)。 3、協助寄送白米發放通知。 4、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綜合業務。 5、櫃檯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 二、具公務暨公文處理、為民服務第一線經驗、電腦操作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興趣及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及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為符合e化作業,請於114年2月18日前將上開文件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優先)或電子郵件e-mail寄至聯絡人信箱,逾期視同放棄。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備註:本案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10月下旬止;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至多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人:林佳郁;電話:02-27831343分機652;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2/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2 ~ 114/0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業務申請登記、調查、轉報、建檔、戶籍異動、清寒證明 (三重、聯成、舊莊 、中研、玉成等5里)。 2、第5類健保業務(三重、聯成、舊莊 、中研、玉成等5里)。 3、協助寄送白米發放通知。 4、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綜合業務。 5、櫃檯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 二、具公務暨公文處理、為民服務第一線經驗、電腦操作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聯絡方式
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興趣及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及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為符合e化作業,請於114年2月18日前將上開文件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優先)或電子郵件e-mail寄至聯絡人信箱,逾期視同放棄。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備註:本案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10月下旬止;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至多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人:林佳郁;電話:02-27831343分機652;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