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辦事員

公告日 114/02/12
刊登起迄日 114/02/12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中心所(雲林縣北港鎮慶華街2號)或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水林辦公室(雲林縣水林鄉水林路58之1號)或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口湖辦公室(雲林縣口湖鄉文明路16號)。
工作內容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二、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三、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須熟悉電腦操作處理等技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彈性加班,具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2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掃描上傳下列證明文件: (一)考試及格證書、(二)現職派令、(三)現職銓敘審定函、(四)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五)最高學歷證書、(六)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請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附件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實施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四、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得予從缺。 五、本職缺甄選除正取外,得擇優酌增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六、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3月3日後出缺。 七、聯絡人: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人事謝小姐,聯絡電話:05-7833441分機19,地址:雲林縣北港鎮慶華街2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戶籍員
113/12/10~113/12/13
檢視
辦事員
113/12/03~113/12/06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2/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2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二、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三、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須熟悉電腦操作處理等技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彈性加班,具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2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掃描上傳下列證明文件: (一)考試及格證書、(二)現職派令、(三)現職銓敘審定函、(四)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五)最高學歷證書、(六)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請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附件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實施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四、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得予從缺。 五、本職缺甄選除正取外,得擇優酌增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六、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3月3日後出缺。 七、聯絡人: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人事謝小姐,聯絡電話:05-7833441分機19,地址:雲林縣北港鎮慶華街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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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員
113/12/10~1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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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員
113/12/03~1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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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2025-02-15 22:10:29

請問工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