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高級資安程式設計師

公告日 114/02/12
刊登起迄日 114/02/12 ~ 114/0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職稱 高級資安程式設計師
職系
職等 6等1階280薪點(月支報酬40,600元)至8等7階472薪點(月支報酬68,44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工作內容 1.辦理資安政策推動、計畫審查及資安評鑑等業務。 2.辦理資安事件通報應變、新興資安應用技術之研析及政策規劃推動等業務。 3.辦理資安人才培訓、資安攬才、育才、留才之相關規劃設計或活動等業務。 4.辦理資安稽核及相關演練等業務。 5.辦理資安相關法規推動及國際合作等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且持有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所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經驗5年以上者,且持有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所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2月18日(星期二)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簡要自述不得空白)」/「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並將下列文件上傳,且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能調閱履歷、應繳文件不齊全、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應徵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以外國學歷應徵者,應另附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證明之影印本、中文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資安(訊)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4) 與本職務有關之研究及工作證明文件 【請開立具工作內容之服務(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 。 (5) 聘用人員品德及忠誠查核同意書(本職務擬任人員於聘用前須經品德及忠誠查核,聘用期間亦將不定期辦理查核作業)。 2、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署聘用契約者,終止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視業務需要以書面審查、面試或業務測驗等方式辦理甄選;如需進行面試或業務測驗,將擇優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4、本職缺經甄試錄取後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5、本職缺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進用,月支報酬新臺幣40,600元至68,440元,將視錄取人員經歷條件辦理敘薪作業,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6、本署有完整的培訓及輔導機制,可協助取得多張資安專業證照,敬邀有熱忱跟喜愛資通安全及創新的夥伴加入。 7、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周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86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2 ~ 114/0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職稱

高級資安程式設計師

職系

職等

6等1階280薪點(月支報酬40,600元)至8等7階472薪點(月支報酬68,44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資安政策推動、計畫審查及資安評鑑等業務。 2.辦理資安事件通報應變、新興資安應用技術之研析及政策規劃推動等業務。 3.辦理資安人才培訓、資安攬才、育才、留才之相關規劃設計或活動等業務。 4.辦理資安稽核及相關演練等業務。 5.辦理資安相關法規推動及國際合作等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且持有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所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經驗5年以上者,且持有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所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2月18日(星期二)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簡要自述不得空白)」/「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並將下列文件上傳,且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能調閱履歷、應繳文件不齊全、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應徵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以外國學歷應徵者,應另附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證明之影印本、中文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資安(訊)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4) 與本職務有關之研究及工作證明文件 【請開立具工作內容之服務(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 。 (5) 聘用人員品德及忠誠查核同意書(本職務擬任人員於聘用前須經品德及忠誠查核,聘用期間亦將不定期辦理查核作業)。 2、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署聘用契約者,終止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視業務需要以書面審查、面試或業務測驗等方式辦理甄選;如需進行面試或業務測驗,將擇優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4、本職缺經甄試錄取後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5、本職缺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進用,月支報酬新臺幣40,600元至68,440元,將視錄取人員經歷條件辦理敘薪作業,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6、本署有完整的培訓及輔導機制,可協助取得多張資安專業證照,敬邀有熱忱跟喜愛資通安全及創新的夥伴加入。 7、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周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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