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延平鄉公所
書記
公告日 | 114/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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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2 ~ 114/02/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東縣延平鄉公所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臺東縣 |
工作地點 | 臺東縣延平鄉桃源村昇平路1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一般民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以上之考試及格,現具有 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公務人員。 (三)最近五年考績至少考列三年甲等、二年乙等以上。 (四)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 其他不得任用情事。 (五)身心障礙者擇優優先錄取(須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行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 (二)線上履歷【簡要自述】部分,需包含以下三項內容: 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參加甄選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三)另請檢附下列1-5資料: 1.臺東縣延平鄉公所甄選報名表 2.切結書1份。 3.本所甄選簡要自傳。 4.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掃描資料。 5.依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期間,如為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得以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之其他機關服務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 將上述1-5相關資料填寫完成並掃瞄成PDF電子檔後,上傳【應徵職缺】附件(容量限制10MB)或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承辦人聯絡資訊: 1.承辦人:臺東縣延平鄉公所人事室主任 彭冠儒 2.EMail:[email protected] 3.地址:臺東縣延平鄉桃源村昇平路1號。 4.聯絡電話:089-561285 轉 231 (五)備註: 1.線上投遞履歷無須寄送紙本,並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應徵,如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資歷審查,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3.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另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4.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5.非現職人員若經圈選,需俟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後始得確定錄取。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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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2 ~ 114/0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延平鄉公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一般民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以上之考試及格,現具有 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公務人員。 (三)最近五年考績至少考列三年甲等、二年乙等以上。 (四)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 其他不得任用情事。 (五)身心障礙者擇優優先錄取(須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行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 (二)線上履歷【簡要自述】部分,需包含以下三項內容: 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參加甄選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三)另請檢附下列1-5資料: 1.臺東縣延平鄉公所甄選報名表 2.切結書1份。 3.本所甄選簡要自傳。 4.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掃描資料。 5.依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期間,如為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得以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之其他機關服務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 將上述1-5相關資料填寫完成並掃瞄成PDF電子檔後,上傳【應徵職缺】附件(容量限制10MB)或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承辦人聯絡資訊: 1.承辦人:臺東縣延平鄉公所人事室主任 彭冠儒 2.EMail:[email protected] 3.地址:臺東縣延平鄉桃源村昇平路1號。 4.聯絡電話:089-561285 轉 231 (五)備註: 1.線上投遞履歷無須寄送紙本,並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應徵,如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資歷審查,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3.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另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4.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5.非現職人員若經圈選,需俟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後始得確定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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