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專員
| 公告日 | 114/02/1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12 ~ 114/02/17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
| 職稱 | 專員 |
| 職系 | 經建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 縣市 | 臺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
| 工作內容 | 1.專案工程興建計畫(包括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案+工程案)。 2.採購業務(醫療儀器外)。 3.兼任功能性編組工程庶務組組長。 4.能源行政業務。 5.臨時交辦任務。 |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建築、土木工程等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含特種、升官等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 3.銓審: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之現職人員。 4.考績:近5年考績4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5.經歷: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6.專長: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及採購實務經驗者。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外補報名表」、品德查核同意書、未具雙重國籍切結書、照片電子檔、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另至本院網站/「就業資訊」專區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品德查詢同意書」、「未具雙重國籍切結書」,並填妥資料,凡參與甄選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 4.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1). 面試50%,筆試50%(「專業知能」1科50分鐘)。 (2). 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5.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6.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視同資格不符;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7.聯絡資訊: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聯絡電話:06-3125101轉63156聯絡人:人事室周專員。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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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2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職稱
專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專案工程興建計畫(包括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案+工程案)。 2.採購業務(醫療儀器外)。 3.兼任功能性編組工程庶務組組長。 4.能源行政業務。 5.臨時交辦任務。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建築、土木工程等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含特種、升官等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 3.銓審: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之現職人員。 4.考績:近5年考績4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5.經歷: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6.專長: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及採購實務經驗者。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外補報名表」、品德查核同意書、未具雙重國籍切結書、照片電子檔、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另至本院網站/「就業資訊」專區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品德查詢同意書」、「未具雙重國籍切結書」,並填妥資料,凡參與甄選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 4.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1). 面試50%,筆試50%(「專業知能」1科50分鐘)。 (2). 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5.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6.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視同資格不符;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7.聯絡資訊: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聯絡電話:06-3125101轉63156聯絡人:人事室周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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