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青年國民中學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08 ~ 113/11/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立青年國民中學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None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立青年國民中學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二段89號) |
工作內容 | (一) 財產管理。 (二) 勞健保業務。 (三) 影印機帳號與權限管理。 (四) 全校辦公室行政文具採買及管理。 (五) 協理事務組業務。 (六)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限具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思想純正,身心健康、無傳染疾病或特殊病症者。 (二)對學校事務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注重行政倫理,且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具電腦操作、資訊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者。 |
聯絡方式 | 07-7190419轉人事室(分機51)或轉總務處總務主任(分機31)與代理事務組幹事(分機32)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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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8 ~ 113/1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青年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 財產管理。 (二) 勞健保業務。 (三) 影印機帳號與權限管理。 (四) 全校辦公室行政文具採買及管理。 (五) 協理事務組業務。 (六)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限具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思想純正,身心健康、無傳染疾病或特殊病症者。 (二)對學校事務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注重行政倫理,且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具電腦操作、資訊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者。
聯絡方式
07-7190419轉人事室(分機51)或轉總務處總務主任(分機31)與代理事務組幹事(分機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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