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2/13
刊登起迄日 114/02/12 ~ 114/0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四等250薪點(月薪約36,825元)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本分局南澳工務段(宜蘭縣南澳鄉南澳村蘇花路2段413號 )
工作內容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聯絡方式 一、線上或紙本投件徵才: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或於114年22月26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南澳工務段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應檢具證件如下:: (一)個人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 -> 常用表格下載)下載,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身分證。 (四)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 二、證件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面試,其餘恕不通知。聯絡電話:03-9982161李金榮 先生。 三、本職缺僱用自錄取 通知報到日起 至 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分配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本職缺錄取1人並擇優備取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 五、錄取人員名單屆時將於本處網站公告。 六、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處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處任用,有此情形者,請勿應徵。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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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09~1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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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113/11/14~1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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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2 ~ 114/0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四等250薪點(月薪約36,825元)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聯絡方式

一、線上或紙本投件徵才: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或於114年22月26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南澳工務段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應檢具證件如下:: (一)個人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 -> 常用表格下載)下載,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身分證。 (四)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 二、證件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面試,其餘恕不通知。聯絡電話:03-9982161李金榮 先生。 三、本職缺僱用自錄取 通知報到日起 至 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分配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本職缺錄取1人並擇優備取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 五、錄取人員名單屆時將於本處網站公告。 六、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處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處任用,有此情形者,請勿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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