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
約僱人員(限身心障礙者)
公告日 | 114/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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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2 ~ 114/02/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 |
職稱 | 約僱人員(限身心障礙者)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聯絡電話:23064311分機1130或1500)。 |
工作內容 | 以學校行政事務為主,執行學校初階文書工作或庶務工作等,擔任之實際工作項目與內容,學校得依實際需求彈性調整之。 |
資格條件 |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二)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尚在有效期間。 (三)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等)。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於114年2月19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填寫履歷資料(含照片,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將下列證件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切結書(詳甄選簡章附件1)。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5.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須載明工作內容及起訖時間)。 (二)甄選日期及方式: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複試,複試時間為114年2月21日(五),其餘詳見甄選簡章。 (三)甄選結束後於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每月薪酬約29,700元。本職缺係學年度僱用計畫,經費如經核定,考核成績優良者得於次學年度續僱。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僱人員(限身心障礙者)
114/01/22~114/02/04
|
公告日期
114/0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2 ~ 114/0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
職稱
約僱人員(限身心障礙者)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以學校行政事務為主,執行學校初階文書工作或庶務工作等,擔任之實際工作項目與內容,學校得依實際需求彈性調整之。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二)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尚在有效期間。 (三)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等)。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於114年2月19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填寫履歷資料(含照片,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將下列證件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切結書(詳甄選簡章附件1)。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5.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須載明工作內容及起訖時間)。 (二)甄選日期及方式: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複試,複試時間為114年2月21日(五),其餘詳見甄選簡章。 (三)甄選結束後於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每月薪酬約29,700元。本職缺係學年度僱用計畫,經費如經核定,考核成績優良者得於次學年度續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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