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專案助理

公告日 114/02/13
刊登起迄日 114/02/12 ~ 114/0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
職稱 專案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9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相關事宜規劃、擬定及推動相關事宜。 二、辦理長期照顧2.0溝通宣導規劃、推動及成效檢討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三、具一般行政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四、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11款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2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月支報酬:新臺幣4萬4,280元。 五、進用日期:自報到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或被代理人銷假或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02)8590-6226、謝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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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2 ~ 114/0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

職稱

專案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相關事宜規劃、擬定及推動相關事宜。 二、辦理長期照顧2.0溝通宣導規劃、推動及成效檢討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三、具一般行政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四、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11款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2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月支報酬:新臺幣4萬4,280元。 五、進用日期:自報到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或被代理人銷假或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02)8590-6226、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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