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駕駛
公告日 | 114/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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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2 ~ 114/02/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仁愛路1段50號 |
工作內容 | 1.首長、副首長駕駛。 2.協助辦理首長、副首長公務聯繫及行程安排。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36,450至40,500元整(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辦理)。 (二)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為佳。 2.領有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2月17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完成帳號啟用後再次登入平台,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及「交通部駕駛甄選報名表」,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交通部駕駛甄選報名表電子檔、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職業駕駛執照等資料之掃描檔,如未上傳者,以資格不符論,合則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2.本職務為隨同首長共進退職務,聘期自報到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聯絡人及電話:曾小姐,23492521。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面試之日起5個月內。 4.本職缺月酬標準為270薪點至300薪點(折合金額36,450元至40,500元)。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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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2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
職稱
駕駛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首長、副首長駕駛。 2.協助辦理首長、副首長公務聯繫及行程安排。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36,450至40,500元整(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辦理)。 (二)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為佳。 2.領有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2月17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完成帳號啟用後再次登入平台,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及「交通部駕駛甄選報名表」,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交通部駕駛甄選報名表電子檔、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職業駕駛執照等資料之掃描檔,如未上傳者,以資格不符論,合則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2.本職務為隨同首長共進退職務,聘期自報到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聯絡人及電話:曾小姐,23492521。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面試之日起5個月內。 4.本職缺月酬標準為270薪點至300薪點(折合金額36,450元至4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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