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議會
約僱組員

公告日 114/02/13
刊登起迄日 114/02/13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議會
職稱 約僱組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7號
工作內容 1、零用金之整理與請款事宜。 2、薪資所得稅之扣繳。 3、各項經費請領、保管款專戶保管等業務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3、熟諳會計、出納管理相關法令及具備實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2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言能力、專長無則免填),附件請於「證照資料/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以下資料合併掃描成1份PDF 檔後上傳,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 1、身分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證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或專業訓練等相關證明等文件電子檔。 (二)若有疑義請洽本會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27297708轉8814;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請依前述規定報名,不符規定者請勿寄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 (三)工作期間:以實際報到日至5月7日止,於代理人員代理原因消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工作待遇: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 (五) 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甄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 (六)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並酌列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後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3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議會

職稱

約僱組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零用金之整理與請款事宜。 2、薪資所得稅之扣繳。 3、各項經費請領、保管款專戶保管等業務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3、熟諳會計、出納管理相關法令及具備實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2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言能力、專長無則免填),附件請於「證照資料/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以下資料合併掃描成1份PDF 檔後上傳,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 1、身分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證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或專業訓練等相關證明等文件電子檔。 (二)若有疑義請洽本會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27297708轉8814;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請依前述規定報名,不符規定者請勿寄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 (三)工作期間:以實際報到日至5月7日止,於代理人員代理原因消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工作待遇: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 (五) 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甄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 (六)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並酌列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後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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