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助理員

公告日 114/02/13
刊登起迄日 114/02/13 ~ 114/0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21樓(板橋車站大樓21樓,位處板橋捷運站口,交通便捷)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並具有調任人事行政職系資格人員。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須於有效期限內)。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6至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相類似職務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五、任事積極負責並能配合業務需要者。
聯絡方式 一、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之「事求人」網頁,於本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完成線上應徵職缺填報事宜,須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所需附件(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銓審函、英文等語言能力檢測成績及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等,並請依序排列掃描為1個PDF檔案)。 二、應徵人員資格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則不予通知。 三、本次職缺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聯絡電話:(02)8968-9887陳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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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3 ~ 114/0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並具有調任人事行政職系資格人員。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須於有效期限內)。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6至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相類似職務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五、任事積極負責並能配合業務需要者。

聯絡方式

一、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之「事求人」網頁,於本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完成線上應徵職缺填報事宜,須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所需附件(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銓審函、英文等語言能力檢測成績及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等,並請依序排列掃描為1個PDF檔案)。 二、應徵人員資格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則不予通知。 三、本次職缺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聯絡電話:(02)8968-9887陳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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