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駕駛員
公告日 | 114/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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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4 ~ 114/03/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職稱 | 駕駛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及所屬各簡易庭轄區,院址: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等。 |
工作內容 | ①公務車及各類型警備車駕駛及車輛清潔保養維護。 ②支援本院內之行政庶務、公文遞送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駕駛(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惟如經本院錄取,仍應徵得原機關之同意)。 (二)①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②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 ③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④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證明。 ⑤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應徵駕駛者需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
聯絡方式 | 請於114年03月07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總務科吳書記官書逸收 並加註參加技工、駕駛甄選」,或親自送至本院收發室掛 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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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4 ~ 114/03/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職稱
駕駛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①公務車及各類型警備車駕駛及車輛清潔保養維護。 ②支援本院內之行政庶務、公文遞送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駕駛(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惟如經本院錄取,仍應徵得原機關之同意)。 (二)①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②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 ③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④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證明。 ⑤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應徵駕駛者需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聯絡方式
請於114年03月07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總務科吳書記官書逸收 並加註參加技工、駕駛甄選」,或親自送至本院收發室掛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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