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助理員
| 公告日 | 114/02/14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14 ~ 114/02/2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
| 職稱 | 助理員 |
| 職系 | 社勞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臺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臺南市社會福利綜合大樓)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長期照顧服務業務。 二、長期照顧服務相關計畫。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具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ㄧ;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indow作業系統及microsoft office軟體操作者。 |
| 聯絡方式 | 一、檢具證件:現職公務人員請使用線上徵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定應徵本職缺並同意授權本局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本人完整履歷資料(自傳請勿空白),另請將以下證明文件上傳至該系統,上傳前請先合併附件(檔案大小不得超過10M):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派令影本 (四)最新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請務必使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事求人系統應徵本職缺,如未於事求人系統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且一律視為資格不符。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2月25日前備齊上述資料(履歷表請寄word檔,其餘證件請寄掃描電子檔,勿直接翻拍),email至[email protected],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照管中心助理員。 三、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請保持聯絡電話暢通),恕不退件及函復。 四、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如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 六、如有疑問,請洽06-2991111分機7745/[email protected],楊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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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4 ~ 114/0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長期照顧服務業務。 二、長期照顧服務相關計畫。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ㄧ;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indow作業系統及microsoft office軟體操作者。
聯絡方式
一、檢具證件:現職公務人員請使用線上徵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定應徵本職缺並同意授權本局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本人完整履歷資料(自傳請勿空白),另請將以下證明文件上傳至該系統,上傳前請先合併附件(檔案大小不得超過10M):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派令影本 (四)最新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請務必使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事求人系統應徵本職缺,如未於事求人系統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且一律視為資格不符。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2月25日前備齊上述資料(履歷表請寄word檔,其餘證件請寄掃描電子檔,勿直接翻拍),email至[email protected],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照管中心助理員。 三、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請保持聯絡電話暢通),恕不退件及函復。 四、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如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 六、如有疑問,請洽06-2991111分機7745/[email protected],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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