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助理設計師

公告日 114/02/14
刊登起迄日 114/02/13 ~ 114/0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職稱 助理設計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總局(330211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
工作內容 辦理資訊處理等相關業務。(資訊科)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具有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四、具資訊系統維護能力。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如另有特殊功績之證明文件再以PDF檔案上傳,餘則免附。 (二)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上述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至多2名,本職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局入口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公告專區-徵才公告)。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3月3日後出缺)。 四、聯絡電話:(03)3326181分機2622楊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3 ~ 114/0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職稱

助理設計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辦理資訊處理等相關業務。(資訊科)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具有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四、具資訊系統維護能力。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如另有特殊功績之證明文件再以PDF檔案上傳,餘則免附。 (二)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上述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至多2名,本職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局入口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公告專區-徵才公告)。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3月3日後出缺)。 四、聯絡電話:(03)3326181分機2622楊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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