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埔鹽鄉公所
書記

公告日 114/02/14
刊登起迄日 114/02/13 ~ 114/0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埔鹽鄉公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中正路192號
工作內容 一.文書業務(檔案管理除外)二.其他臨時交派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身心障礙者尤佳)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 無誤後(請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心障礙證明 (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備註: (一)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截止日期:114年2月19日。 (三)聯絡電話:(04)8652301*240。 (四)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五)本案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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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3 ~ 114/0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埔鹽鄉公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一.文書業務(檔案管理除外)二.其他臨時交派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身心障礙者尤佳)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 無誤後(請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心障礙證明 (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備註: (一)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截止日期:114年2月19日。 (三)聯絡電話:(04)8652301*240。 (四)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五)本案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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