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里幹事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8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7樓
工作內容 1.辦理里辦公處、其他民政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調任委任第4職等以上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擅於溝通,並具機車駕照。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現職派令、(二)最近1次銓審函、(三)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四)考試及格證書、(五)最高學歷證書、(六)身分證影本或(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另非現職人員應徵採通訊紙本報名,依限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郵寄至「人事室蘇小姐收」(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民政課里幹事職務」;未完整上傳(非現職人員為郵寄)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26221020#7311蘇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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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8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里辦公處、其他民政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調任委任第4職等以上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擅於溝通,並具機車駕照。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現職派令、(二)最近1次銓審函、(三)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四)考試及格證書、(五)最高學歷證書、(六)身分證影本或(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另非現職人員應徵採通訊紙本報名,依限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郵寄至「人事室蘇小姐收」(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民政課里幹事職務」;未完整上傳(非現職人員為郵寄)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26221020#7311蘇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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