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2/14
刊登起迄日 114/02/14 ~ 114/0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3等220薪點至3等270薪點 (折合月薪29,700至36,450元)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大埔路172號
工作內容 本市納骨塔相關業務、本市公墓管理、巡查等及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2.具備原住民身分。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屆時如因故無法出缺,經錄取者不予遴補。 二、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4年2月21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彰化市光復路74號彰化市公所人事室收」,信封上及履歷表首頁並請註明「應徵殯儀館約僱人員」,須檢具資料如下: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凡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須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始得報名)及相關證明。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相關工作證明。 (五)具備原住民族身分請檢附戶籍謄本。 三、注意事項: (一)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逾期報名、資格不合、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及僱用原因消失(如經費來源不足、工作不力或僱用期間如違有關規定等)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電話:(04)7222141轉2102。 (五)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4 ~ 114/0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3等220薪點至3等270薪點 (折合月薪29,700至36,450元)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本市納骨塔相關業務、本市公墓管理、巡查等及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2.具備原住民身分。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屆時如因故無法出缺,經錄取者不予遴補。 二、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4年2月21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彰化市光復路74號彰化市公所人事室收」,信封上及履歷表首頁並請註明「應徵殯儀館約僱人員」,須檢具資料如下: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凡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須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始得報名)及相關證明。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相關工作證明。 (五)具備原住民族身分請檢附戶籍謄本。 三、注意事項: (一)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逾期報名、資格不合、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及僱用原因消失(如經費來源不足、工作不力或僱用期間如違有關規定等)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電話:(04)7222141轉2102。 (五)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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