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
約用人員(定期契約)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08 ~ 113/11/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 |
職稱 | 約用人員(定期契約)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0號。 |
工作內容 | 1. 國稅稽徵業務資料整理。 2.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中文繕打及NDC ODF)。 3.具有國稅業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聯絡方式 |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3年11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銷售稅課盧小姐收,聯絡電話03-3396511轉304(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0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銷售稅課定期約用人員」字樣)。 2.本次僱用為定期契約約用人員,僱用期間至113年12月30日止,僱用期間如服務績效不佳或期限屆滿,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另備取人員將視當時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核定。 4.每月薪資:新臺幣28,609元。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8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
職稱
約用人員(定期契約)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國稅稽徵業務資料整理。 2.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中文繕打及NDC ODF)。 3.具有國稅業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聯絡方式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3年11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銷售稅課盧小姐收,聯絡電話03-3396511轉304(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0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銷售稅課定期約用人員」字樣)。 2.本次僱用為定期契約約用人員,僱用期間至113年12月30日止,僱用期間如服務績效不佳或期限屆滿,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另備取人員將視當時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核定。 4.每月薪資:新臺幣28,609元。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