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聘用助理研究員-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
| 公告日 | 114/02/14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14 ~ 114/02/27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 職稱 | 聘用助理研究員-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聘用六等-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7樓) (二)本職缺將辦理甄選,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報名方式.報名地址.報名應備文件.甄選方式及其他事項,詳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訊息發布/本署徵才」。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技能競賽之法制、案件審查、會議等相關業務。 (二)技能競賽之規劃、聯繫協調及管考彙辦等相關業務。 (三)各項施政計畫規劃、管考、彙辦等相關業務。 (四)協助全國技能競賽辦理及籌辦2025亞洲技能競賽相關事宜。 (五)辦理職業訓練師資料庫系統推廣業務。 (六)辦理職業訓練師e網維運推廣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1年以上,具備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具備工程會核發之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之情事。 (六)具備WORD、EXCEL等電腦應用能力。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將辦理甄選,報名方式.報名地址.報名應備文件.甄選方式及其他事項,詳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訊息發布/本署徵才」。 (二)待遇:新聘聘用人員以薪點280起支(月薪新臺幣37,800元)。 (三)本職缺(聘用人員)採1年1聘,依實際到職日簽訂契約書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115年度起依聘用計畫及年度考核成績決定是否續聘;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視成績擇優候用 1 人,候用期間3個月。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2/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4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職稱
聘用助理研究員-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
職系
無
職等
聘用六等-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技能競賽之法制、案件審查、會議等相關業務。 (二)技能競賽之規劃、聯繫協調及管考彙辦等相關業務。 (三)各項施政計畫規劃、管考、彙辦等相關業務。 (四)協助全國技能競賽辦理及籌辦2025亞洲技能競賽相關事宜。 (五)辦理職業訓練師資料庫系統推廣業務。 (六)辦理職業訓練師e網維運推廣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1年以上,具備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具備工程會核發之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之情事。 (六)具備WORD、EXCEL等電腦應用能力。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將辦理甄選,報名方式.報名地址.報名應備文件.甄選方式及其他事項,詳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訊息發布/本署徵才」。 (二)待遇:新聘聘用人員以薪點280起支(月薪新臺幣37,800元)。 (三)本職缺(聘用人員)採1年1聘,依實際到職日簽訂契約書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115年度起依聘用計畫及年度考核成績決定是否續聘;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視成績擇優候用 1 人,候用期間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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