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管理師

公告日 114/05/01
刊登起迄日 114/05/01 ~ 114/05/13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職稱 管理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本府共通性系統規劃、建置及維運管理作業。 (二) 推動市政數位化、行動化與智慧化。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具團隊精神、服務熱忱、良好溝通能力者 。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投件,說明如下: (一) 對本職務者有意願者,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撰寫【簡要自述】,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職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符合調任本職務職系之銓審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968人事室馬小姐。
聯絡Email 10011961@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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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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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01 ~ 11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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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職稱

管理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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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辦理本府共通性系統規劃、建置及維運管理作業。 (二) 推動市政數位化、行動化與智慧化。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具團隊精神、服務熱忱、良好溝通能力者 。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投件,說明如下: (一) 對本職務者有意願者,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撰寫【簡要自述】,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職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符合調任本職務職系之銓審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968人事室馬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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