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科員

公告日 114/05/01
刊登起迄日 114/05/01 ~ 114/05/11
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職稱 科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彰化市中興路100號(本府社會處)
工作內容 1. 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含委升薦任官等考試或訓練合格)及格,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 職公務人員。
聯絡方式 1. 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 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登打簡要自述。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 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 歷」內容(請將個人大頭照掃描為PDF檔案上傳,未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 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業務測驗;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 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 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2/index.aspx)首頁 > 徵才資訊 > 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 下。 5. 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社會處聯絡人: 郭小姐 ,(04) 7532267 。 6. 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林小姐(04)7531425。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Email yrlin9526@email.ch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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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1 ~ 114/05/11

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職稱

科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1. 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含委升薦任官等考試或訓練合格)及格,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 職公務人員。

聯絡方式

1. 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 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登打簡要自述。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 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 歷」內容(請將個人大頭照掃描為PDF檔案上傳,未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 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業務測驗;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 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 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2/index.aspx)首頁 > 徵才資訊 > 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 下。 5. 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社會處聯絡人: 郭小姐 ,(04) 7532267 。 6. 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林小姐(04)7531425。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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