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
技正

公告日 114/05/02
刊登起迄日 114/05/02 ~ 114/05/15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職稱 技正
職系 機械工程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工務室(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工作內容 1、 空調系統及鍋爐蒸汽系統操作維護管理、新建、整修及設備安裝等採購履約管理。 2、 冷凍空調設備維護維修採購事宜。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 學歷: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校機械、輪機、冷凍空調等相關工程科系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 3. 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含)以上且三年以上公務人員。 4. 考績:最近3年考績內,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年終考績考列乙等者。 5. 獎懲:最近3年獎懲紀錄內,不得有申誡2次(含)以上處分者。 6. 專業證照:具採購人員證照及辦理採購經驗尤佳。 7. 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本職缺公告頁面下方「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報名應繳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 報名應繳資料(請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1) 臺北榮民總醫院工務室外補甄選報名表。 (請至本院網站https://www1.vghtpe.gov.tw/conscribe/indexb.htm下載填寫)。 (2) 大專以上至最高學歷之學歷證書影本。 (3)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 現職派令影本。 (5) 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 最近5年獎懲紀錄影本。 (8)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9) 榮譽國民證影本(非榮民免附)。 3. 甄選程序: (1) 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 經資格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筆試(70%)及口試(30%)之日期及地點,並視成績擇優錄取,其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 聯絡人:工務室黃群傑行政助理、游以成組長 5. 聯絡電話:(02)2875-7343
聯絡Email ycyou2@vghtp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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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2 ~ 114/05/15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職稱

技正

職系

機械工程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空調系統及鍋爐蒸汽系統操作維護管理、新建、整修及設備安裝等採購履約管理。 2、 冷凍空調設備維護維修採購事宜。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 學歷: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校機械、輪機、冷凍空調等相關工程科系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 3. 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含)以上且三年以上公務人員。 4. 考績:最近3年考績內,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年終考績考列乙等者。 5. 獎懲:最近3年獎懲紀錄內,不得有申誡2次(含)以上處分者。 6. 專業證照:具採購人員證照及辦理採購經驗尤佳。 7. 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本職缺公告頁面下方「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報名應繳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 報名應繳資料(請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1) 臺北榮民總醫院工務室外補甄選報名表。 (請至本院網站https://www1.vghtpe.gov.tw/conscribe/indexb.htm下載填寫)。 (2) 大專以上至最高學歷之學歷證書影本。 (3)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 現職派令影本。 (5) 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 最近5年獎懲紀錄影本。 (8)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9) 榮譽國民證影本(非榮民免附)。 3. 甄選程序: (1) 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 經資格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筆試(70%)及口試(30%)之日期及地點,並視成績擇優錄取,其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 聯絡人:工務室黃群傑行政助理、游以成組長 5. 聯絡電話:(02)2875-7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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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you2@vghtp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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