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股長

公告日 114/05/02
刊登起迄日 114/05/02 ~ 114/05/12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職稱 股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22052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湳仔溝抽水站內)
工作內容 一、協助科長綜理各項業務、二層公文決行、核稿及擬辦。 二、審核各業務交辦工單。 三、區公所區務會議窗口。 四、各項工程(作業)進度預算列管及控管。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有經建行政職系相關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亦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有公園設施維護經驗尤佳。 四、近三年考績為2甲1乙以上。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如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請併同檢附。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蔡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00養護工程科林科長。
聯絡Email AK3715@ntpc.gov.tw
事求人連結 檢視
歷史重複開缺
  • 日期:114/04/22~114/04/30 - 股長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5/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2 ~ 114/05/12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職稱

股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協助科長綜理各項業務、二層公文決行、核稿及擬辦。 二、審核各業務交辦工單。 三、區公所區務會議窗口。 四、各項工程(作業)進度預算列管及控管。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有經建行政職系相關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亦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有公園設施維護經驗尤佳。 四、近三年考績為2甲1乙以上。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如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請併同檢附。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蔡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00養護工程科林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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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3715@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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