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10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教育文化處-教育科
工作內容 1. 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體系中長程計畫。 2. 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3. 原住民族專門人才獎勵。 4. 食農教育法相關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經驗者。 2.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原住民族相關事務工作經歷者尤佳。 3. 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1.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留職停薪回職復薪前1日止(約至114年10月)。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標準,以薪點280,折合新臺幣37,800元支給。 2. 有意應徵者,請於113年11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完成線上報名,相關資料(含自傳)均須詳填,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如具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分,及參加英文、原住民族語等其它檢定合格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如有缺件則不予採計,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3. 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 聯絡電話:(02)89953383,吳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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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0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體系中長程計畫。 2. 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3. 原住民族專門人才獎勵。 4. 食農教育法相關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經驗者。 2.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原住民族相關事務工作經歷者尤佳。 3. 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1.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留職停薪回職復薪前1日止(約至114年10月)。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標準,以薪點280,折合新臺幣37,800元支給。 2. 有意應徵者,請於113年11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完成線上報名,相關資料(含自傳)均須詳填,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如具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分,及參加英文、原住民族語等其它檢定合格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如有缺件則不予採計,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3. 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 聯絡電話:(02)89953383,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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