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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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1 ~ 113/11/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品質管理、進度管控、職安衛督導等相關業務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土木工程相關科系,大專以上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二年以上土木工程相關工作經驗。 |
聯絡方式 | (一) 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收。 (二) 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工程管理科約僱職務代理人及連絡電話),資料不齊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 本職缺薪資為約僱五等280薪點(每薪點折合率135元,月薪新台幣37,800元);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預計為114年3月10日),如考試錄取人員提前報到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四)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本職務得實際需要,實施口試或業務測驗;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 聯絡電話:03-3322030分機225陳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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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1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品質管理、進度管控、職安衛督導等相關業務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土木工程相關科系,大專以上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二年以上土木工程相關工作經驗。
聯絡方式
(一) 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收。 (二) 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工程管理科約僱職務代理人及連絡電話),資料不齊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 本職缺薪資為約僱五等280薪點(每薪點折合率135元,月薪新台幣37,800元);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預計為114年3月10日),如考試錄取人員提前報到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四)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本職務得實際需要,實施口試或業務測驗;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 聯絡電話:03-3322030分機225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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