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11 ~ 113/1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工作內容 (一)辦理綜合行政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職缺為預估職缺 ,預計 114 年1月中旬出缺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考試或訓練及格),現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調任限制者。 (二)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限制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近3年內無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辦公室軟體操作。 (五)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六)具汽、機車駕照尤佳。
聯絡方式 1.本案聯絡人:本所人事室陳先生,電話:04-22314031分機351。 2.請先自附件下載簡章參閱,應徵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審函 (3)考試及格證書(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近3年考績通知書 (6)汽、機車駕照影本 (7)其他證明文件【如職系認定資料、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無則免附】。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時間(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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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1 ~ 113/1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綜合行政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職缺為預估職缺 ,預計 114 年1月中旬出缺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考試或訓練及格),現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調任限制者。 (二)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限制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近3年內無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辦公室軟體操作。 (五)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六)具汽、機車駕照尤佳。

聯絡方式

1.本案聯絡人:本所人事室陳先生,電話:04-22314031分機351。 2.請先自附件下載簡章參閱,應徵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審函 (3)考試及格證書(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近3年考績通知書 (6)汽、機車駕照影本 (7)其他證明文件【如職系認定資料、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無則免附】。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時間(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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