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
工程員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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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1 ~ 113/11/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東縣 |
工作地點 | 95046臺東縣臺東市寶桑路24號 |
工作內容 | 中央管河川、區排及海堤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及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且未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為委任第5職等合格實授,具擬任出缺職務職系之任用資格。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等文件影本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三、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及本分署需求者,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需求者,不另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分署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另本職缺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承辦人及聯絡電話:人事室089-322023#160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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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1 ~ 113/1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中央管河川、區排及海堤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及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且未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為委任第5職等合格實授,具擬任出缺職務職系之任用資格。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等文件影本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三、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及本分署需求者,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需求者,不另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分署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另本職缺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承辦人及聯絡電話:人事室089-322023#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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