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約僱書記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11 ~ 113/11/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僱書記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三等220薪點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7巷1號 |
工作內容 | (一)不動產登記案件及地價資料之登錄。 (二)登記案件拆件、證件檢查、發件及登記檔案整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專科以上畢業,男女不拘、工作積極熱誠且具有耐心者,熟悉OFFICE軟體,具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二) 能接受機關公務需要,進行職務輪調。 (三) 具地籍登記作業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 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含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工作期許、自傳等),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及相關專業訓練或實務經驗證明等資料影本上傳為附件。 (二) 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 「應徵地籍資料課約僱書記」,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 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者不另通知。聯絡方式:(02)25022881轉301、503、505。 (四) 本項甄選得不足額錄取,並可視需要增列後補人員1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五)待遇:以約僱3等220薪點僱用,月支報酬新臺幣29,700元。 (六)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如僱用期間工作考核結果不佳,本所得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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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1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三等220薪點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不動產登記案件及地價資料之登錄。 (二)登記案件拆件、證件檢查、發件及登記檔案整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專科以上畢業,男女不拘、工作積極熱誠且具有耐心者,熟悉OFFICE軟體,具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二) 能接受機關公務需要,進行職務輪調。 (三) 具地籍登記作業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含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工作期許、自傳等),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及相關專業訓練或實務經驗證明等資料影本上傳為附件。 (二) 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 「應徵地籍資料課約僱書記」,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 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者不另通知。聯絡方式:(02)25022881轉301、503、505。 (四) 本項甄選得不足額錄取,並可視需要增列後補人員1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五)待遇:以約僱3等220薪點僱用,月支報酬新臺幣29,700元。 (六)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如僱用期間工作考核結果不佳,本所得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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