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技佐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11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 技佐
職系 消防技術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工作內容 辦理消防技術等消防勤、業務工作。
資格條件 一、具普考或相當四等特考以上任用資格(已無限制轉調)且符合消防技術職系調任之公務或警察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113年11月11日至113年11月18日止。 二、 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三、 將以下文件掃描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二)警專(校)畢業或結訓證書。 (三)最高學歷證書。 (四)現職派令。 (五)最近一筆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四、資格條件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本局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且不退件,報名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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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1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

技佐

職系

消防技術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辦理消防技術等消防勤、業務工作。

資格條件

一、具普考或相當四等特考以上任用資格(已無限制轉調)且符合消防技術職系調任之公務或警察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113年11月11日至113年11月18日止。 二、 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三、 將以下文件掃描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二)警專(校)畢業或結訓證書。 (三)最高學歷證書。 (四)現職派令。 (五)最近一筆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四、資格條件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本局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且不退件,報名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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