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北市榮民服務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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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2 ~ 113/11/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北市榮民服務處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5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榮民(眷)服務照顧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軟體ODF等操作及一般公文處理能力。 3.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能配合單位任務分配工作者,曾擔任職務代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1.報名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3年11月18日(星期一)前以掛號寄送至本處(22064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5號人事管理員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2.工作報酬:約僱4至5等250或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或37,800元/月。 3.工作期限:本社會工作員職缺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列入114年退除役特考,代理期限至114年退除役特考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為止(預計114年9月中旬),屆時即應解除代理,且不得要求留用或救助。 4.資格審查符合前開條件者,擇優若干名參加甄試(包含面試及電腦能力測驗),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5.通信報名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5號;聯絡電話:(02)29530844轉309;聯絡人:人事室王小姐。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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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2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北市榮民服務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榮民(眷)服務照顧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軟體ODF等操作及一般公文處理能力。 3.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能配合單位任務分配工作者,曾擔任職務代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報名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3年11月18日(星期一)前以掛號寄送至本處(22064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5號人事管理員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2.工作報酬:約僱4至5等250或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或37,800元/月。 3.工作期限:本社會工作員職缺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列入114年退除役特考,代理期限至114年退除役特考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為止(預計114年9月中旬),屆時即應解除代理,且不得要求留用或救助。 4.資格審查符合前開條件者,擇優若干名參加甄試(包含面試及電腦能力測驗),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5.通信報名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5號;聯絡電話:(02)29530844轉309;聯絡人:人事室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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