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聘用人員
公告日 | 113/11/12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11 ~ 113/11/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職稱 | 聘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
工作內容 | 1.辦理學校工程相關業務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
聯絡方式 |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驗佐證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3年11月18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育設施科聘用職務代理人(A680130)」。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 僱用期間:自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3月下旬),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職缺係聘用六等職務代理人,月薪37,800元(含自提勞健保)。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彭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1/1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1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學校工程相關業務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驗佐證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3年11月18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育設施科聘用職務代理人(A680130)」。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 僱用期間:自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3月下旬),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職缺係聘用六等職務代理人,月薪37,800元(含自提勞健保)。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彭小姐。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