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行政關懷員(約用人員性質)
| 公告日 | 113/11/12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11 ~ 113/11/2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 職稱 | 行政關懷員(約用人員性質)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
| 工作內容 | 一、結核病防治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須配合業務加班與出勤。 |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護理、公共衛生、衛生教育、醫療社會、社會福利、社會工作、醫務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優先錄取)。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 Point、Outlook等軟體)、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尤佳。 三、具備機車或普通小型汽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四、具工作熱忱、主動積極、溝通能力、學習意願、責任感、抗壓性高且操守清廉。 五、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徵選。 |
| 聯絡方式 | 一、報酬薪點:月薪新臺幣37,800元(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補助「113年度桃園市結核病/漢生病直接觀察治療都治執行計畫」之約用人員性質職缺,得依工作表現延長續聘,惟若計畫期滿無同性質之職缺則不予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一)即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語等)。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綱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機車或普通小型汽車駕駛執照影本。 6.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7.備妥相關資料(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格式直式裝訂,信封上需註明「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行政關懷員」,請於截止收件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疾病管制科江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 (一)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審查合格後,本局將電話個別通知初審合格人員,並公佈於本局網站(https://reurl.cc/OGbrGg)徵才訊息,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二)甄試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本局官方網站,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備驗。 六、名額: (一)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錄取)及備取2名。 (二)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江小姐,連絡電話:03-3340935轉2165。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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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1 ~ 113/11/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行政關懷員(約用人員性質)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結核病防治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須配合業務加班與出勤。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護理、公共衛生、衛生教育、醫療社會、社會福利、社會工作、醫務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優先錄取)。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 Point、Outlook等軟體)、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尤佳。 三、具備機車或普通小型汽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四、具工作熱忱、主動積極、溝通能力、學習意願、責任感、抗壓性高且操守清廉。 五、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徵選。
聯絡方式
一、報酬薪點:月薪新臺幣37,800元(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補助「113年度桃園市結核病/漢生病直接觀察治療都治執行計畫」之約用人員性質職缺,得依工作表現延長續聘,惟若計畫期滿無同性質之職缺則不予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一)即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語等)。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綱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機車或普通小型汽車駕駛執照影本。 6.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7.備妥相關資料(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格式直式裝訂,信封上需註明「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行政關懷員」,請於截止收件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疾病管制科江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 (一)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審查合格後,本局將電話個別通知初審合格人員,並公佈於本局網站(https://reurl.cc/OGbrGg)徵才訊息,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二)甄試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本局官方網站,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備驗。 六、名額: (一)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錄取)及備取2名。 (二)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江小姐,連絡電話:03-3340935轉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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