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助理員

公告日 113/11/12
刊登起迄日 113/11/11 ~ 113/1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地址:970008花蓮市菁華路2號)
工作內容 ㄧ、學生宿舍管理工作: 1. 學生宿舍餐廳伙食採購與管理,辦理每月伙食費核銷及統計每日午晚餐用餐人數。 2. 每週日至週四夜間留住宿舍 (宿舍地址為:花蓮市菁華街2號) 管理,工作時間非屬日間,係夜間8時30分至次日上午8時30分(含休息及備勤時間,並需視業務狀況調整留宿時間)。 3. 住宿學生整潔工作督導。 4. 住宿學生晚自習(點名)、外宿出缺勤管理、生活輔導及安全檢查等業務。 5. 學生宿舍各項財產、物品、設備管理與維護。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自報名截止日起得調任中央機關學校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且能配合校務需要在校夜宿及工作(輪)調整。 四、具有學生宿舍管理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學務處03-8321202分機130許主任(工作內容) 人事室03-8321202分機102、105(報名資格) 有意參加甄選者,請詳閱簡章,除利用本系統線上應徵外,並請填妥報名表、簡歷表及切結書,連同相關證件⼀併掃描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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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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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11 ~ 113/11/22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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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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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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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

工作內容

ㄧ、學生宿舍管理工作: 1. 學生宿舍餐廳伙食採購與管理,辦理每月伙食費核銷及統計每日午晚餐用餐人數。 2. 每週日至週四夜間留住宿舍 (宿舍地址為:花蓮市菁華街2號) 管理,工作時間非屬日間,係夜間8時30分至次日上午8時30分(含休息及備勤時間,並需視業務狀況調整留宿時間)。 3. 住宿學生整潔工作督導。 4. 住宿學生晚自習(點名)、外宿出缺勤管理、生活輔導及安全檢查等業務。 5. 學生宿舍各項財產、物品、設備管理與維護。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自報名截止日起得調任中央機關學校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且能配合校務需要在校夜宿及工作(輪)調整。 四、具有學生宿舍管理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學務處03-8321202分機130許主任(工作內容) 人事室03-8321202分機102、105(報名資格) 有意參加甄選者,請詳閱簡章,除利用本系統線上應徵外,並請填妥報名表、簡歷表及切結書,連同相關證件⼀併掃描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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