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全職工讀生
公告日 | 113/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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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1 ~ 113/11/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職稱 | 全職工讀生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總務處事務組會場租借服務中心(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
工作內容 | 協助校內外單位、學生社團或系學會等場地租借登記管理、各系教室臨時調動服務、公務車派車管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高中職(含)以上夜間部在學學生。 2、具備電腦操作能力(熟稔Word、Excel、PowerPoint等)。 3、 個性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與溝通協調能力。 4、能於114年1月1日起正常上班且可長期工讀者優先考慮。 5、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聯絡方式 | 聯絡人:會場租借服務中心陳先生;聯絡電話:(02)7749-1928。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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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1 ~ 113/1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職稱
全職工讀生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協助校內外單位、學生社團或系學會等場地租借登記管理、各系教室臨時調動服務、公務車派車管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高中職(含)以上夜間部在學學生。 2、具備電腦操作能力(熟稔Word、Excel、PowerPoint等)。 3、 個性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與溝通協調能力。 4、能於114年1月1日起正常上班且可長期工讀者優先考慮。 5、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聯絡方式
聯絡人:會場租借服務中心陳先生;聯絡電話:(02)7749-1928。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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