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技士
公告日期
114/02/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4 ~ 114/0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環資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辦理廢棄物設施管理維護、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管理、一般廢棄物調度管理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環資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聯絡方式
聯絡人:鄭小姐(07-7351500#1706)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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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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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114/01/24~11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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