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 公告日 | 114/02/1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14 ~ 114/02/1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政府 |
| 職稱 | 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新竹市 |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新竹市民族路33號,教師研習中心4樓) |
| 工作內容 | 1.學生及幼兒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習適應之促進。 2.學生及幼兒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3.學生及幼兒之社工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4.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與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學生及幼兒之人輔導學生及幼兒之專業諮詢及協助。 5.學校及幼兒園輔導諮詢服務之提供。 6.接受新竹市政府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7.其他由新竹市政府指派與學生及幼兒輔導或兒童少年保護相關之工作。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碩士學位六等328薪點起薪,學士學位六等312起薪。 |
| 資格條件 |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男性需服畢兵役或免服兵役者,始准予報考) 2.領有社工師或心理師證書。 3.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全職心理師實習可採計1年)。 4.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件限制之人員。 5.身心健康,無酗酒習慣及法定傳染病,品行端正、耐心、細心並具有服務熱忱,具備溝通協調專長。 |
| 聯絡方式 | 1.一律採紙本報名,報名至114年2月19日(三)止,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為「新竹市民族路33號-教師研習中心四樓」、收件人「新竹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信封請註明「應徵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2.需檢附報名表、自傳、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社工師或心理師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一式三份,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3.報名表與切結書請上新竹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徵才公告下載。 4.遴選方式:先進行書面審核擇優通知面試時間。 5.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視需要備取若干人員候用,得不足額錄取。 6.面試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與社工師或心理師證書「正本」供查驗。 7.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9.聯絡電話:(03)5286661余婉禎主任。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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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4 ~ 114/0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學生及幼兒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習適應之促進。 2.學生及幼兒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3.學生及幼兒之社工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4.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與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學生及幼兒之人輔導學生及幼兒之專業諮詢及協助。 5.學校及幼兒園輔導諮詢服務之提供。 6.接受新竹市政府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7.其他由新竹市政府指派與學生及幼兒輔導或兒童少年保護相關之工作。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碩士學位六等328薪點起薪,學士學位六等312起薪。
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男性需服畢兵役或免服兵役者,始准予報考) 2.領有社工師或心理師證書。 3.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全職心理師實習可採計1年)。 4.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件限制之人員。 5.身心健康,無酗酒習慣及法定傳染病,品行端正、耐心、細心並具有服務熱忱,具備溝通協調專長。
聯絡方式
1.一律採紙本報名,報名至114年2月19日(三)止,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為「新竹市民族路33號-教師研習中心四樓」、收件人「新竹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信封請註明「應徵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2.需檢附報名表、自傳、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社工師或心理師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一式三份,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3.報名表與切結書請上新竹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徵才公告下載。 4.遴選方式:先進行書面審核擇優通知面試時間。 5.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視需要備取若干人員候用,得不足額錄取。 6.面試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與社工師或心理師證書「正本」供查驗。 7.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9.聯絡電話:(03)5286661余婉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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