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
事務組長

公告日 114/02/15
刊登起迄日 114/02/14 ~ 114/0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32658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桃園市楊梅區文化街535號)。
工作內容 (一) 全校營繕工程、財務、勞務之採購業務。 (二) 本校公有建築、廳舍之管理、設備及維護工作。 (三) 技工、工友、警衛、臨時人員、替代役服勤管理。 (四) 綜理本校財產、物品管理之業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有前述各項情形者,撤銷任用)。 (三)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 (四)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五) 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分配及調整。 (六)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word、excel、e-mai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能力。 (七) 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八) 歡迎具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人員報名。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資料履歷者,恕不受理】,應徵者請於114年2月24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履歷自傳後,點選「應徵職務」,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繳驗表件: 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成1個PDF檔並上傳至職缺應徵系統(一律使用A4影印,加註「核與正本相符」及加蓋私章或親自簽名,並依序掃描),上傳資料未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一) 甄選報名表(如附件1)。 (二) 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頁面(內容含個人成長歷程、專長、特殊表現、甄選動機、工作期許等)。 (三)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兵役證件影本(男性另繳退除(免)役證明,女性免附)。 (四)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六) 現職派令影本。 (七) 銓敘部最近一次審定函影本。 (八)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九) 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十) 其他:如語言檢定合格證書、採購相關證照等(無則免附)。 (十一)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2)。 三、甄選方式及日期: (一) 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考試(甄試方式及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考試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 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仍在有效期限之駕照、健保卡或護照)於規定時間至本校參加甄選。 (三) 本缺額為預估缺(預計114年3月3日出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四) 聯絡人:本校人事室管主任或總務處管主任,聯絡電話:(03)4821468轉710或51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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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4 ~ 114/02/24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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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全校營繕工程、財務、勞務之採購業務。 (二) 本校公有建築、廳舍之管理、設備及維護工作。 (三) 技工、工友、警衛、臨時人員、替代役服勤管理。 (四) 綜理本校財產、物品管理之業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有前述各項情形者,撤銷任用)。 (三)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 (四)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五) 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分配及調整。 (六)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word、excel、e-mai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能力。 (七) 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八) 歡迎具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人員報名。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資料履歷者,恕不受理】,應徵者請於114年2月24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履歷自傳後,點選「應徵職務」,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繳驗表件: 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成1個PDF檔並上傳至職缺應徵系統(一律使用A4影印,加註「核與正本相符」及加蓋私章或親自簽名,並依序掃描),上傳資料未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一) 甄選報名表(如附件1)。 (二) 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頁面(內容含個人成長歷程、專長、特殊表現、甄選動機、工作期許等)。 (三)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兵役證件影本(男性另繳退除(免)役證明,女性免附)。 (四)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六) 現職派令影本。 (七) 銓敘部最近一次審定函影本。 (八)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九) 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十) 其他:如語言檢定合格證書、採購相關證照等(無則免附)。 (十一)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2)。 三、甄選方式及日期: (一) 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考試(甄試方式及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考試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 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仍在有效期限之駕照、健保卡或護照)於規定時間至本校參加甄選。 (三) 本缺額為預估缺(預計114年3月3日出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四) 聯絡人:本校人事室管主任或總務處管主任,聯絡電話:(03)4821468轉710或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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