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技士
公告日 | 114/02/15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14 ~ 114/02/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交通技術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
工作內容 | (一)督導停管處政策推動業務。 (二)督導各轄區停車場規劃及停車場登記證相關業務。 (三)其它上級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二)具交通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採線上投遞履歷作業,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至本職缺應徵網頁完成線上報名,並依順序檢附下列文件掃描檔,上傳至職缺應徵/我的應徵網頁之附件欄內或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文件統一為A4大小: 1.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2.現職派令。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其他佐證資料(無則免復)。 (二)其他: 1.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並符合資格條件人員,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或以書面審查方式評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個別通知(個人資料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2.報名期間:114年02月14日至114年02月21日(以完成線上報名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4.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61387黃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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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4 ~ 114/0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職稱
技士
職系
交通技術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督導停管處政策推動業務。 (二)督導各轄區停車場規劃及停車場登記證相關業務。 (三)其它上級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二)具交通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投遞履歷作業,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至本職缺應徵網頁完成線上報名,並依順序檢附下列文件掃描檔,上傳至職缺應徵/我的應徵網頁之附件欄內或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文件統一為A4大小: 1.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2.現職派令。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其他佐證資料(無則免復)。 (二)其他: 1.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並符合資格條件人員,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或以書面審查方式評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個別通知(個人資料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2.報名期間:114年02月14日至114年02月21日(以完成線上報名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4.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61387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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