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前鎮國民中學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2/15
刊登起迄日 114/02/14 ~ 114/0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前鎮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立前鎮國民中學(806034高雄市前鎮區新衙路17號)
工作內容 (一)財產、非消耗品管理登記、維護、盤點、報廢變賣及報表製作等。 (二)場地租借合約及消耗品(含冷氣卡、影印卡、鑰匙)領用管理。 (三)短期雇傭人員勞健保。 (四)零用金(新台幣15,000元以下)小額採購及支付登錄。 (五)土地及建物產權管理手續之辦理。 (六)家長會款項管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限具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持國外學歷證件報考者,需繳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查證認定學歷之證明文件及中譯本)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報名)。 (二)對學校事務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具電腦操作知能,且熟悉Word文書/Excel編輯處理應用、網路應用能力、相關證照(含採購)者尤佳。 (三)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七、報名方式:  (一)僅受理郵寄報名,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甄選」,於徵才期限內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本校(地址:806034高雄市前鎮區新衙路17號人事室,電話:07-8217677轉51),逾期或所送證件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應甄人員所送各項證件影本資料,甄選結束後將依法銷毀。  (二)請將報名表及以下相關證件資料(須為A4格式,影本均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且「經本人親自簽名」)「依序」裝訂成冊,並於甄選是日檢具正本查驗,驗畢歸還:   1.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首頁/最新消息下載,網址:https://www.qzjh.kh.edu.tw/qzjh/index.php,報名表請注意已貼妥最近6個月內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且表末親自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4.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簡要自述不可空白,簡要自述下方「填表人」欄位親自簽名)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檢附中文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之證明)。   6.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執業執照)。   7.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報名時若申請不及得於錄取報到時補件)。   8.報名切結書。   9.其他(無則免附):如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資訊相關證照、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等。 八、甄選日期及方式:  (一)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後就報名資料經審查資格不符合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退件;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進行甄試。  (二)甄試時間地點:經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本校擇優數名通知甄試,甄試名單及時間地點另行於甄試(含)前2日於本校網頁(https://www.qzjh.kh.edu.tw/qzjh/index.php)公告,餘不再另行通知,請自行留意。  (三)甄試項目:   1.面試(占總成績100%):由本校就應對能力、工作態度等進行甄選,每人10~15分鐘為原則;惟本校得視應試人數多寡調整額外增加專業與資訊能力項目(以30~50分鐘為原則,就專業知能、公文測驗、文書處理能力等進行電腦測驗,提供微軟注音及倉頡輸入法,如有額外需求請另洽本校),則配分比例調整為面試(60%)、專業與資訊能力(40%)。   2.經唱名3次未入場者,即取消該項目應試資格,不得異議。 九、錄取方式及通知:  (一)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備取人員2名,惟甄選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若參加甄選人員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本校得予從缺。甄選總成績同分時,由甄選委員會決定之。  (二)甄選錄取人員名單,需俟權責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屆時再另行通知報到日期;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  (三)正式錄取人員應備相關證件正本,並於本校約定日期前親至本校人事室繳交,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逕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備取人員依序列冊候用,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十、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所檢附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及退件;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證件如有偽造不實,由應試人員自行負責。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應即終止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權責機關辦理。  (三)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時,甄選日期將予以順延,並公告於本校網站,請各應試人員自行上網查閱。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五)如需對本簡章諮詢,報名或甄選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 07-8217677轉51人事室主任;工作內容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7-8217677轉31總務處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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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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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產、非消耗品管理登記、維護、盤點、報廢變賣及報表製作等。 (二)場地租借合約及消耗品(含冷氣卡、影印卡、鑰匙)領用管理。 (三)短期雇傭人員勞健保。 (四)零用金(新台幣15,000元以下)小額採購及支付登錄。 (五)土地及建物產權管理手續之辦理。 (六)家長會款項管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限具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持國外學歷證件報考者,需繳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查證認定學歷之證明文件及中譯本)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報名)。 (二)對學校事務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具電腦操作知能,且熟悉Word文書/Excel編輯處理應用、網路應用能力、相關證照(含採購)者尤佳。 (三)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七、報名方式:  (一)僅受理郵寄報名,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甄選」,於徵才期限內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本校(地址:806034高雄市前鎮區新衙路17號人事室,電話:07-8217677轉51),逾期或所送證件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應甄人員所送各項證件影本資料,甄選結束後將依法銷毀。  (二)請將報名表及以下相關證件資料(須為A4格式,影本均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且「經本人親自簽名」)「依序」裝訂成冊,並於甄選是日檢具正本查驗,驗畢歸還:   1.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首頁/最新消息下載,網址:https://www.qzjh.kh.edu.tw/qzjh/index.php,報名表請注意已貼妥最近6個月內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且表末親自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4.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簡要自述不可空白,簡要自述下方「填表人」欄位親自簽名)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檢附中文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之證明)。   6.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執業執照)。   7.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報名時若申請不及得於錄取報到時補件)。   8.報名切結書。   9.其他(無則免附):如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資訊相關證照、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等。 八、甄選日期及方式:  (一)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後就報名資料經審查資格不符合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退件;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進行甄試。  (二)甄試時間地點:經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本校擇優數名通知甄試,甄試名單及時間地點另行於甄試(含)前2日於本校網頁(https://www.qzjh.kh.edu.tw/qzjh/index.php)公告,餘不再另行通知,請自行留意。  (三)甄試項目:   1.面試(占總成績100%):由本校就應對能力、工作態度等進行甄選,每人10~15分鐘為原則;惟本校得視應試人數多寡調整額外增加專業與資訊能力項目(以30~50分鐘為原則,就專業知能、公文測驗、文書處理能力等進行電腦測驗,提供微軟注音及倉頡輸入法,如有額外需求請另洽本校),則配分比例調整為面試(60%)、專業與資訊能力(40%)。   2.經唱名3次未入場者,即取消該項目應試資格,不得異議。 九、錄取方式及通知:  (一)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備取人員2名,惟甄選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若參加甄選人員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本校得予從缺。甄選總成績同分時,由甄選委員會決定之。  (二)甄選錄取人員名單,需俟權責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屆時再另行通知報到日期;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  (三)正式錄取人員應備相關證件正本,並於本校約定日期前親至本校人事室繳交,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逕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備取人員依序列冊候用,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十、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所檢附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及退件;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證件如有偽造不實,由應試人員自行負責。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應即終止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權責機關辦理。  (三)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時,甄選日期將予以順延,並公告於本校網站,請各應試人員自行上網查閱。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五)如需對本簡章諮詢,報名或甄選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 07-8217677轉51人事室主任;工作內容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7-8217677轉31總務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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