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專案管理員(約用人員性質)

公告日 114/02/15
刊登起迄日 114/01/16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專案管理員(約用人員性質)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本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進口食品稽查及其相關事宜。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符合高考三級衛生技術或食品衛生檢驗類科所訂應考資格。 (二)法律、會計、財務、金融、國貿、經濟、資訊管理、外語、企管等相關科系。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如公共衛生或食品衛生相關)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一年。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尤佳。 三、持有汽車及機車駕照尤佳、願配合夜間、國定假日、週六日出勤。 四、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徵選。
聯絡方式 一、月酬標準: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年度強化輸入食品查核管理計畫」支給,學士級(最高以學士級計算)235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6,261元,專科級193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29,780元。 二、工作期程: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補助,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待115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補助計劃,契約得延長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附資料: (一)即日起至114年3月3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需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及黏貼近3個月照片。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4.專業證照及格證書等影本(專業證照或駕照等)。 5.經歷相關文件。 6.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 (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7.請以 A4 大小紙張直式裝訂整齊,信封註明應徵項目「食品管理暨檢驗科專案管理員」於114年3月3日(一)下午5時止,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送或委送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四、甄選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 (一)初審合格名單:初審結果預計於114年3月7日公佈於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 徵才訊息,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二)面試時間:另公告於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三)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名額 (一)正取3名,視成績擇優備取4名。 (二)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 5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黃小姐,聯絡 電話(03)3340935轉2439。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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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6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專案管理員(約用人員性質)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進口食品稽查及其相關事宜。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符合高考三級衛生技術或食品衛生檢驗類科所訂應考資格。 (二)法律、會計、財務、金融、國貿、經濟、資訊管理、外語、企管等相關科系。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如公共衛生或食品衛生相關)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一年。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尤佳。 三、持有汽車及機車駕照尤佳、願配合夜間、國定假日、週六日出勤。 四、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徵選。

聯絡方式

一、月酬標準: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年度強化輸入食品查核管理計畫」支給,學士級(最高以學士級計算)235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6,261元,專科級193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29,780元。 二、工作期程: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補助,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待115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補助計劃,契約得延長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附資料: (一)即日起至114年3月3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需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及黏貼近3個月照片。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4.專業證照及格證書等影本(專業證照或駕照等)。 5.經歷相關文件。 6.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 (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7.請以 A4 大小紙張直式裝訂整齊,信封註明應徵項目「食品管理暨檢驗科專案管理員」於114年3月3日(一)下午5時止,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送或委送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四、甄選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 (一)初審合格名單:初審結果預計於114年3月7日公佈於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 徵才訊息,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二)面試時間:另公告於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三)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名額 (一)正取3名,視成績擇優備取4名。 (二)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 5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黃小姐,聯絡 電話(03)3340935轉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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